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廉政之窗>>正文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作者: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10:32    阅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8日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全会一致认为,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提炼有效管用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全会指出,中央纪委要带头执行规则,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记者罗宇凡、朱基钗)




编辑:杨雯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上一条:驻教育部纪检组:全力配合中央对中管高校的巡视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
京ICP备0500463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