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纪委: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同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相贯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和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共同筑牢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防火墙”。
二、紧盯作风顽疾,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以及“中财纪委”公众号发布的“以案释纪说法”材料,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纪律定力,真正将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严守以下纪律要求:
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不得违规公款吃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或虚列开支套取钱款用于吃喝应酬、拆分大额接待费用分批次报销;
不得违规组织或参加以校友会、老乡会等名义的聚餐活动;
不得收送、默许亲友收受礼品礼金,或利用电子货币、网购邮寄、快递闪送、有价证券、提货券等方式变相收送节礼;
不得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在正常的公务差旅中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游”“顺带游”;
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私人活动;
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购物卡等节日福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不得在服务保障、安全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不得对师生合理请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不得酒驾醉驾、危险驾驶、酗酒滋事等违纪违法行为;
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饮酒或酒后值班;
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信息。
三、坚持纠树并举,涵养廉洁文化
各单位、部门要将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相结合,宣传身边勤廉兼优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和全校师生崇尚劳动、珍惜成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常态化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二级纪委要主动靠前开展监督检查和纪法教育,常态化摸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xxjw@cufe.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