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我校进一步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在学术会堂6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明副校长主持,纪委监察审计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各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参加,纪委监察审计处处长齐兰、副处级纪检员禚召海、科研处处长李桂君、财务处处长付梅英针对本次自查工作的背景、范围、重点内容等分别做了说明。
齐兰介绍了教育部下发的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尤其是“三个文件”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行为规范方面的政策引导,强调了进一步开展自查工作的大背景及其重要性、紧迫性。
禚召海介绍了前一阶段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阐述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三级体制、协同监管机制、项目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内容以及科研经费管理重点,着重列举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李桂君强调了各学院开展责任主体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常见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以及相应原因,尤其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流程强化、科研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同时,李桂君还提出借此契机总结社科类科研经费开支特点,明确经费流转环节的责任机制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科研工作开展和科研平台建设的目标。
付梅英根据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前一阶段科研经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科研项目的特点,强调了本次自查工作覆盖的项目范围、重点内容、时间节点,以及科研经费管理中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明确学院的监管责任,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最后,陈明总结了会议内容,要求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规定时间、要求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他强调要通过进一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最终服务于我校科研管理提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