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现给予转发,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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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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