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驻教育部纪检组近期印发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驻教纪〔2015〕3号)给予转发。请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负起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纪委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