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处   作者:杨雯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0:02    阅读:

机关党委、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2017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把纠正“四风”抓深抓实。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及时公布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协助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此次“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严查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形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将认真组织核查,认定属实的,要严肃处理。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曝光。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xxj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

2017年4月28日




编辑:杨雯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上一条: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清明节期间做好“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
京ICP备0500463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