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按照教育部党组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精神,经2019年1月21日党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为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有关巡察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研究确定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3.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4.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
5.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6.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7.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工作办公室)
巡察工作办公室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党委的工作部门。
巡察工作办公室与纪委、监察处合署办公,学校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巡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
2.提出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3.拟定巡察工作方案;
4.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5.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督办巡察成果的运用;
7.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8.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事项进行督办;
9.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10.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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