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五一”期间做好“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8:31    阅读: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五一”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的要求,学校纪委就紧盯“五一”期间“四风”问题,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早提醒、早打招呼,要求“五一”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党组实施意见要求,严守有关纪律规矩。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盯紧盯住“五一”假期“四风”问题,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各二级纪委、纪检委员要协助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反映“五一”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五一”期间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举报邮箱:xxj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

2019429




编辑:蔺雪仪

[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

上一条:关于“端午”期间做好“四风”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
京ICP备0500463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