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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纪委、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08:00    阅读: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监厅〔2014〕3号)给予转发。之前,学校也转发了教育部出台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教监〔2014〕4号)。请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带头贯彻执行规定,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纪委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中央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4年9月2日        




编辑: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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