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
《关于报送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各有关单位、部门:
近期,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最近,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于1月22日发出通知,对教育系统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移风易俗、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提出了纪律要求。现将驻教育部纪检组印发的《关于报送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的通知》(驻教纪〔2016〕24号)给予转发。请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起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纪委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报送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的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