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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文件,现给予转发,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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