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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对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16:45    阅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我校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纪工委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及范围

校党委全面负责对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由纪委、监察处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

     对系、处级领导班子检查、考核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及要求的情况。

    2.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3.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相关制度的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

    4.各牵头单位完成专项任务的情况。

     对系、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的内容

    1.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亲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相关制度的落实,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亲自解决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的情况。

    4.本人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的情况。

     对系、处级党政副职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的内容:

    1.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情况。

    2.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情况。

    3.本人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检查、考核的方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与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除此之外,每年还要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和重点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总结会等形式。

    四、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发现问题的,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整顿,限期改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对于违反责任制规定的,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对系、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200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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