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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作者:杨雯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55    阅读:

机关党委、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对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是教育部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了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学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党中央和部党组强化问责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对《实施办法》的意义和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广大师生党员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知规明纪,共同营造贯彻《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

三、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全面明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通过明确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要勇于担责,不断健全完善有利于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体制机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软约束”真正变成“硬任务”,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中央财经大学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编辑: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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